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
2018-06-25

我司作为食品添加剂L(+)-酒石酸产品生产企业,公司的生产经营受《食品安全法》约束,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保证食品安全,诚信自律,对社会和公众负责,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,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公司质量管理科于2018年6月21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,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,并建立了培训档案。本次培训围绕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GB 14881-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宣导和解读,主要包括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、进货查验制度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、包装标签的要求,《食品生产通用规范》规定的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、设施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。通过此次培训,提高了全体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思想和认识——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管理出来的。

质量管理科副科长朱华丽给大家培训

特别指出的是,我司参照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添加剂L(+)-酒石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,并获得了SGS公司的认证。实施该体系比之ISO22000管理体系增加了对过敏原的管理,在此次培训之际做出了强调,为保证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,必须控制职工将过敏原物质带入厂区污染产品,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。

常见的过敏源

安全即是效益,平安即是硬道理,我司全体员工都积极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牢守食品安全的底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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